herbalife.victim 賀寶芙受害者網頁

2011年10月16日 星期日

賀寶芙何以"不起訴"處分?!



賀寶芙公司何以獲得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

係因該承辦檢察官瀆職,忽視告訴人的有利事證及請求,或者, 不當人為因素所致!!!

我方的請求如下:
1).依刑事訴訟法告訴代理人之資格規定, 檢察官不應拒絕我當家父的告訴代理人的請求, 但檢察官卻將我的請求拒絕於門外!而讓病後及無助的家父單獨應訊.
2).應調查而未調查
例如: 尚未查證賀寶芙產品是否符合輸入食品及錠狀食品管理法規範, 調查相關違貴事實證據,違規廣告情事.
3).應傳喚相關主治醫師出庭作證, 應詢問相關主治醫師的見解而未為之.
4).應將相關病歷資料送公正 醫療機構做相關因果關係之鑑定而未為之.
5). 請求將賀寶芙產品送食品檢驗機構檢測分析成分之安全性而未為之.
6).請求倘若必要時,應將賀寶芙與家父作食品激發測驗而未為之.
承辦檢察官刻意忽視有利之直接或間接證據:
例如:相關診斷證明書,相關過敏原檢測報告;MAST及 IgE數值的異常反應,相關過敏醫學報告,亦如:過敏原的危害報導.(請見附件P.S)

承辦檢察官的草率與避重就輕的判決:
1).即以賀寶芙公司辯護人片面的辯解產品均符合政府的法規且無任何違法情事/ 違規廣告情事.
事實上,賀寶芙違規廣告年年上榜! 而產品是否均符合政府法令之規範則有待查證!
2).檢察官即以家父過去就有過敏病史, 而判定本案與賀寶芙無直接或間接關聯性!
3). 即以三名賀寶芙直銷商自稱食用產品數年期間均未發生不良反應而認 定產品均為安全無慮!

經司法訴訟過程及不起訴書內文均顯見承辦檢察官之法律見解與立場 均與被告賀寶芙公司雷同.
且經申請交付審判及聲請調閱本案訊問筆錄及錄音(錄音申請被拒) ,檢視記載內容之後,
即發現訊問筆錄亦有嚴重記載不實或偽造文書之情況.

賀寶芙公司竟然誆稱家父過去就有過敏病史, 即表示本案與公司產品無關,而無視於這四位專科醫師診斷證明的存在!
事實上, 家父過去並無發生因相關過敏史而四次急診與六次住院的病史, 倘若有發生該病史,亦即會記載於病歷中.該四次急診與六次住院的病史均在食用賀寶芙產品期間與食用後所發生的記錄.(前所未有)

倘若,家父過去亦有過敏史發生, 但該公司及產品均未告知過去有過敏史者不宜食用, 卻又強力推薦食用產品及保證安全無慮.(賀寶芙公司與產品亦負有"無過失責任"之義務責任.)

況且,記載該爭議過敏病史的醫師, 亦有向我方說明該過敏史與賀寶芙所造成的病症無關,
因該病歷摘要記錄5~6年前的過敏反應是輕微的(TB藥物) 過敏,因該時間久遠及兩者症狀與嚴重度不同,
前者並無造成任何傷害,後者亦即危及生命, 且造成陸續急診住院追蹤診療,倘若,當年該藥物過敏有造成傷害, 亦即有相關記錄或藥害賠償.
(以上說明及記載該藥物過敏史的醫師為: 高雄榮總免疫風濕過敏科主任及住院期間主治醫師.)


本案摘要:
賀寶芙算是一家誠實負責的直銷公司嗎???
賀寶芙的保健食品真的保健嗎?產品都安全無慮嗎?
1).如果是,為何有許許多多相類似的不良反應及受害案例?
2).如果是,為何當時事先不標示該警語, 而是等發生狀況時及受害者投訴後才標示?
3).為何當時事先未告誡顧客患有相關過敏病史者不宜食用?
4).當時卻向家父或銀髮族強力推薦產品以 先進的配方來幫助維持健康?
5).且又宣稱:提供多樣化的 產品選擇來滿足每個人不同的需求?;
6).為何不提出產品均"定期的臨床試驗追蹤" 以證明產品的安全及效力的證明?
7).當時即宣稱產品均投保高額產品責任險, 但事後發生傷害時卻又片面宣稱與產品無關.
8). 為何不採信四位專科醫師認為家父的病症與賀寶芙有相當因果關係的 診斷?
9).倘若認為家父與賀寶芙無任何因果關係, 為何不敢負責任再讓家父食用該產品?
P.S.綜上所論: 您還相信賀寶芙公司是為誠實正直的公司與安全無慮的保健食品嗎?

本案重要關鍵:
本案相關醫師即表示目前過敏原檢測範圍無法針對賀寶芙產品進行檢測, 因此,醫學上無法直接證實因果關係,但也無法排除與本案的關聯性.
然而,令人疑竇的是該檢察官尚未依據科學或醫學驗證程序進行排除本案因果關係,僅以被告罪證不足而草率結案.
試問: 承辦檢察官與賀寶芙公司判定本案與賀寶芙產品無關聯性之依據何在???

試問:以上事故與狀況與何者具相當因果關係? 與何者具直接或間接關係?或是,賀寶芙公司具相當嫌疑?否則,司法人員何以出現該司法瑕疵!!!
這樣的不起訴處分難以令人信服與接受! 因此,我爭取司法的最後一道審判:靜待"交付審判"的判決.

P.S:
以下"食物過敏的危害"報導之過敏症臨床上的症狀與家父的臨床症狀吻合.(劃紅字部分)
例如:倦怠、關節痛、肌肉痛、發燒、腫脹、腹瀉、紅疹、記憶力喪失、運動量差、食物耐受不適等.





食物過敏原的危害 2010-02-24  以下資料出自:http://www.fuyu.com.tw/ContentList.asp?MainCatNo=027&SubCatNo=02702&SubAdvCatId=0270201&ContentId=5


食物可能在人體內產生不良反應的想法, 1905年從事環境醫學研究的英國精神病醫師Dr.Frances Hare認為許多疾病包括痛風、濕疹和心絞痛等都和糖類與澱粉的不耐症有關。他也認為只要除去這些不能忍受或有問題的食物之後,症狀就會消失。當然,這種想法在二十世紀初期並不被接受,因為這是一項重大而且具有突破性的哲理。
1930年代Randolph醫生有了驚人的發現。身為食物過敏學先驅,Randolph醫生為後來的臨床學者打下了基礎,帶領他們尋找病患罹患症狀的原因,而不是利用當代的醫藥掩飾病人的症狀。Theron Randolph撰寫400篇以上有關環境疾病方面的文章,他最為人稱道的是探討食物過敏、酗酒與精神疾病相關聯的研究,以及替健康的人們檢查出食物過敏的病歷紀錄。他改變了二十世紀人類對於食物過敏的看法,並為後來的學者奠定了雄厚的基礎。
Dr.Brostoff撰寫了大量和食物過敏有關的醫學文章。他在食物過敏和食物不耐症一書中,解釋了食物敏感如何影響許多慢性病和誤診的疾病,例如偏頭痛、鼻竇炎和經常性的疲勞等。在這本書中,作者提供逐步的尋找過程,幫助讀者鑑定出食物過敏原,並且協助當事者重新調整飲食的習慣。
基本上過敏反應可分為四大類,第一種,免疫複合體之形成,例如腎絲球炎,額動脈發炎,第二種,IgE誘發的過敏反應,例如急性食物過敏、花粉熱、蕁麻疹,第三種,抗體引發之細胞毒性反應,例如輸血不良反應,第四種,遲緩型過敏反應:例如黴菌、結核菌、披衣菌、血吸蟲感染等等。
長期食用過敏原的食物會刺激腸道淋巴組織,而淋巴組織中也有抗原呈現細胞,過敏原食物的碎片被這些免疫細胞攝入,立即會啟動免疫反應,此時抗原碎片會刺激與活化T4淋巴球分泌細胞激素(cytokines)。活化的T4淋巴球,就會與B淋巴球溝通,進一步促使B淋巴球的分化與增生,形成漿細胞分泌IgG及IgE抗體。人體長期接觸過敏原食物或者長期發炎反應不斷發生,最終會造成老年癡呆症、動脈硬化、關節炎、白內障、主動脈瓣膜硬化、自體免疫疾病、癌症等等。所以徹底檢查自己是對何種食物過敏,並且再三個月到六個月期間避開不吃,以免反覆性的體內過敏與發炎的聯鎖反應,造成對身體的破壞。
人們由於壓力、酒精、雙醣以及化學藥品導致腸道滲漏癥候群,這會使尚未消化完全的食物,迅速進入小腸腸道的血管,然後為血液中吞噬細胞吞入,進一步在將抗原呈現出來,刺激血液中免疫T4細胞(Helper T cells),免疫T4細胞會分泌細胞激素,進而導致B淋巴球的增生與分化,終於形成了漿細胞,進一步分泌大量免疫球蛋白質,引發臨床上過敏反應。嚴重的腸道滲漏癓候群會導致腸道細菌菌落的遷移及細菌生態的改變。臨床上會有下列症狀,包括倦怠、關節痛、肌肉痛、發燒、腫脹、腹瀉、紅疹、記憶力喪失、呼吸困難、運動量差、食物耐受不適等等。醫學上常遇到的疾病,包括牛皮癬濕疹、蕁麻疹、肝炎、強直性脊椎炎、類風濕性關節炎、大腸緊張症、潰瘍性大腸炎、細菌性腸炎、酗酒、食物過敏者、自閉症、過動兒、鎮痛藥(NSAID)等等,所以要針對潛在性疾病加以治療,並且極力避免過敏原食物、壓力、酒精、以及不必要的止痛藥等等惡化因素。


與食物過敏可能有關的症狀
生理方面皮膚皮癢症、異位性皮膚炎、蕁麻疹、溼疹、皰疹性皮膚炎、乾燥性皮膚炎。頭部、眼睛偏頭痛、頭暈暈眩、眼睛發癢、常流眼淚、眼皮腫脹
五官反覆性的中耳炎、中耳積水、過敏性鼻炎、鼻塞、鼻竇炎、經常感冒、喉嚨發炎、聲音沙啞、慢性咳嗽、鵝口瘡。
心臟和肺臟心悸、心律不整、氣喘、呼吸困難、運動後過敏。
消化道舌苔變厚、噁心嘔吐、餐後腹脹、打嗝、胃酸過多、腹瀉、腸胃發炎、便秘、腸絞痛。
肌肉骨骼關節發炎、肌肉酸痛、關節疼痛。
生殖泌尿道泌尿道感染、陰道念珠菌感染、陰道發癢。
心理方面焦慮、易怒、攻擊性行為、反應遲鈍、情緒不穩、坐立不安、注意力不集中、情緒低落、異常的食慾過盛或是自閉症、過動兒學習障礙。
其他全身水腫、體重控制不易、足踝水腫、慢性疲勞、虛弱、失眠、經前症候群、不斷惡化的疼痛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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