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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6日 星期日

因果關係事件簿


因果關係事件簿


倘若,家父的相關事證依然無法證明,試問:受害者誰人能證實身體傷害或損害與食用Herbalife 產品之間"因果關係"???
因果關係紀錄如下:
家父於2009/2~3月,曾經在不同的時間及地點吃過下列七種賀寶芙保健食品,
(家父在家中主要食用營養蛋白混合飲料,優質蛋白粉,及Niteworks® 夜寧新,而且食用少量的草維錠,高纖錠,細喜錠及草本濃縮速溶茶飲等產品.)

均衡營養系列:
1.營養蛋白混合飲料(Nutritional Protein Drink Mix)2.,優質蛋百粉(Personalized Protein Powder)
3.草維錠(Multivitamin)4.高纖錠(Fiberbond)5.草本濃縮速溶茶飲(原味)
健康新力量系列:6.Niteworks® 夜寧新
健康活力飲品系列:7.濃縮蘆薈汁
家父表示:在家中食用賀寶芙之後即開始發生異常皮膚搔癢症狀而到醫院求醫,(家父於食用賀寶芙之際尚未告知家人)
而醫院最近的就醫記錄日期為:2009/01/22,>(縣立鳳山醫院)或者2009/3/19,>(高雄榮總醫院)
家父於2009/5/15 早上曾經於金立珊女士所設之賀寶芙營養俱樂部早餐店用完早餐之後,於同日下午因手腳嚴重紅腫/水腫滲液而急診(即為食用賀寶芙期間第二次急診而且是首度住院診療該病症,家父於食用賀寶芙之前未曾發生該病史).
家父於2009/5/7 食用賀寶芙期間發生全身皮膚嚴重搔癢/紅腫(四肢最為嚴重搔癢/紅腫)而首度急診.
(賀寶芙公司直銷商之代表宣稱家父的症狀均為"排毒反應"或"好轉反應"之正常現象而指示持續食用產品及多喝水以助身體排除毒素即可改善其症狀)
賀寶芙營養俱樂部早餐店資訊:http://www.wretch.cc/blog/herbalife4me/5565003
家父亦為食用賀寶芙產品之人體實驗案例如下:
初期症狀:皮膚搔癢. 中期症狀:皮膚搔癢加劇/皮膚發紅/發熱.
後期症狀:發燒/皮膚紅腫/水腫/四肢皮膚脫皮. 嚴重期症狀:全身皮膚脫皮剝落/四肢水腫滲液/四肢膝蓋腫脹而彎曲困難/記憶力喪失及混淆.
後遺症:皮膚異常/記憶力喪失及混淆.


目前可以從各病歷資料 IgE上升反應,亦即陸續反應在身體/皮膚異樣及病變.
(IgE上升明顯反應,相對造成為病情惡化的, 相反的IgE下降明顯反應病情的改善/緩和)
()且可以從 IgE上升反應,跟隨這食用Herbalife之劑量/時間之關鍵性.
(食用Herbalife前是196~213 Iu/mL) 只有氣喘病史及TB藥物過敏(當時的skin rash於停藥後既無再次發生過)
(食用初期196/213up to398 Iu/mL) 亦即產生局部皮膚搔癢症狀.
(食用後期8900~12494 Iu/mL) 亦即造成全身皮膚嚴重搔癢.紅腫.水腫及皮膚脫落.四肢關節腫脹疼痛.無力感...以及導致造成記憶喪失/混淆狀況.醫生診斷為"疑似失智症"
家父是於依照Herbalife產品使用方式/正常使用情況下,而發生身體傷害或損害.
依據目前各診斷病歷及各別醫學資料將就與家父的臨床症狀比對後.亦即得知其中因果關係與關聯性.

附註:
1.於醫生建議暫停食用Herbalife之際,一切食物及藥物均未曾改變皆照舊食用.
* 2.於醫生建議暫停食用 Herbalife之前,一 切的診療方法既無法改善病情/診斷該病因.
3.於食用Herbalife期間.IgE反應持續上升,並且病情明顯持續加重/惡化.
*4.更加明顯:於醫生建議停止食用Herbalife後 IgE反應,亦就緩慢下降並且病情得以改善緩和.
5.家父為生平第一次食用Herbalife後.亦即.生平第一次發生該病況及病史.
*6.目前6次住院用盡一 切的診療方法均無法得到其病因/致敏原>除去食用Herbalife之致敏原外.實在查無其他致敏原/病因.因為所以.無法排除家父的身體傷害或損害予食用Herbalife 產品之間'因果關係.......




*PS註明:
*1.家父的病因與食用Herbalife 產品之間若無其'因果關係'....醫生何必建議暫停食用Herbalife???


*2.家父的病因與食用Herbalife 產品之間若無其'因果關係'....於醫生建議暫停食用Herbalife後 IgE反應,緩慢下降並且家父的病況/病情得以改善緩和...????

*3.事實家父是以自體人體實驗狀況之下.依照Herbalife產品使用方式/正常使用情況,而發生身體嚴重受損害之受害者之一.
.
*4.當"Herbalife台灣公司"及某些"台灣醫生"表示否定導致傷害或損害之肇因:"為食用Herbalife 產品而導致之際,我就提出以上4項註明>質疑該醫生或該業者.並且請求該醫生提出其他診斷該病因之診斷.以釐清因果關係及責任.但是他們都無法提出其他確實的診斷.並且避重就輕的方式下'疑似食用Herbalife 產品而導致'之診斷.


5*倘若,家父的相關事證依然無法證明,試問:受害者誰能證實身體傷害或損害與食用Herbalife 產品之間'因果關係'???


*6.以上6項註明若依然無法直接/間接證實家父的身體傷害與食用Herbalife 產品之間'因果關係'之證據.然而.家父表示責無旁貸的以自體人體實驗狀況之下.依照Herbalife使用方式食用相同產品以證實家父的病因與食用Herbalife 產品之間若無其'因果關係'....


*7.但是Herbalife業者必須負起家父的生命安全之保障.以及恢復食用Herbalife 產品之前的身體健康狀態之保證.並且必需在於2位以上.公正客觀的醫師及律師之公開見證下進行完成之.以確保雙方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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